医疗纠纷处理程序——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与流程
最近私信里有一位网友询问袁Sir,他家碰到了一个麻烦,母亲在一家公立医院救治时被误诊(家属认为),现在找医院沟通赔偿方案,谈不拢,想问下应该如何维权,袁Sir今天想结合之前处理过的经验来简单谈谈处理的思路,当然文章开头先说结论,优先建议和医院好好沟通获取赔偿,对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下再考虑找有关部门调解,调解不成再考虑诉讼程序.
一、医疗纠纷诉讼的特点
开头我想说下袁Sir认为的医疗纠纷诉讼的最大特点,那就是法官对于鉴定报告的依赖非常大。基本上医疗纠纷能够超出这个鉴定结果来做判决的情况是很少见的,交通事故可能还有一些会超出鉴定结果来做,但医疗纠纷诉讼里基本上没有,所以医疗纠纷诉讼最大一个特点就是它对鉴定的依赖非常高.
正是因为诉讼对鉴定的依赖非常高,因此打医疗纠纷官司其实就是打鉴定,能拿到合适的鉴定结果就意味着能够通过诉讼取得满意的答案.而实际中,要想拿到这个合适的鉴定结果很不容易,耗时长,费用高,还有很大可能对结果不满意.当然我并不是想打消大家打官司的积极性,只是需要先将这个困难摆在前面,有个心理建设之后,再考虑接下来的处理问题.
二、医疗纠纷解决的四种途径
我们根据2018年10月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,可以知道在处理医疗纠纷时,我们有以下4种途径:
1、直接和医院协商
就是医患之间直接协商调解,有一些患者有这个纠纷直接就会找到医院跟他们做调解。因为医院往往有购买医责险,所以这种调解的效率呢也挺高,但是赔偿额度是往往会压价的,医院先会将这个情况送到保险公司进行评估,由专家给出责任比例,然后谈判过程中,比如患者本身是次要责任,医院往往会往轻微责任去压.因此这个协商成功与否就看患者家属与医院之间的谈判力度.在现实生活中,大部分的医疗纠纷很多就是这样直接调解掉了。
2、医调委居中调解
在法条里面是写申请人民调解,这个医调委其实就是人民调解.这里有一个非常大的优点,它就是不用花钱。不用交诉讼费,也不用交律师费,不用交鉴定费,但是医调委的调解也是受一定额度的限制,而且它也是听医院的意见,就是你医院到底愿意赔多少。那他就也就是居中做一个沟通这样情况,因为不具有强制性,所以往往扮演一个居中互相安抚的角色.如果对结果不满意,再考虑下一个流程.
3、卫健委调解
这里就是行政调解了,这种调解有个特点,就是效率相对比较低一点,时间会拖得比较长一点,然后解决的结果呢,也不一定让患者满意,如果对结果还是不满意,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途径,打官司.
4、向人民法院起诉
诉讼过程限于篇幅不多谈,只谈一点,那就是该种类型的诉讼多了一个环节,那就是鉴定环节.所以这也造成医疗纠纷诉讼的时间会比其他类型的诉讼更长一点,袁Sir见过快的一年,也见过两三年的,最长还听说过有快4年.
这就是4种解决途径,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,调解并不是诉讼的先决条件,所以如果碰到医疗纠纷,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评估,比如说比较简单的,那可能责任又不重的,那其实就是建议去调解,但是真的是比较重大的那种。评估下来医院肯定有责任的,那如果不着急的话,其实也是可以走诉讼好,能拿到比较满意的赔偿结果.
三、鉴定的关键—病历的复印和封存
很多医疗纠纷的鉴定结果达不到患者满意的程度,很大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所能提供的病历并没有很完善(比如有些被医院和谐了).鉴定不是听你患者怎么讲,鉴定就是针对整个病例的记录来鉴定,然后由专家对这个病情是否严重、整个的救治过程来做一个鉴定,所以这个病例该有多重要,大家应该可以有一个大概的想法了,
所以,在遇到纠纷时,及时的去复印和封存病历就非常关键,袁Sir建议,应该尽快去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或者医疗纠纷办公室复印和封存(各个地方医院负责的部门的名称可能不一样,建议到导诊台询问).
复印的话,就是医生把电子病历打印出来,由办公人员在每一页上边盖医院的公章,然后每一页上面盖章的这个病历呢,就会给到你,这个就是复印的病历.然后剩下医生打打印出来的那个原件,就会封在一个牛皮纸的这个袋子里,病历多的话,也有可能会封在一个箱子里,盖上医院的公章,封存也就代表这个病历现在我们已经封起来了,我们不会再改了。
四、医疗鉴定的选择—医疗损害鉴定/医疗事故鉴定选谁?
先说建议,不要去做医疗事故鉴定,一定要去做医疗损害鉴定。理由如下:
医疗事故鉴定=难度特别高,赔偿有点少
医疗损害鉴定=难度稍微低一点,但赔偿可能更多
我们如果到了做鉴定的这一步,在钱的份上,想开一点哈,没必要为了一口气证明医院的错就一定要坚持去做医疗事故鉴定.
至于二者的区分,以后有机会袁Sir再开一文好好讲讲.
通过上文,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医疗纠纷处理程序,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,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,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。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,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。